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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市2017年中小学“最美大课间”
评比活动方案
一、活动目的
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和教育部《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把大课间体育活动做为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载体和基本途径,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体魄强健,展示学生健康、文明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校园体育文化,发现和表彰一批大课间体育活动先进学校,推进学校体育改革深入发展。
二、活动主题:
最美大课间,强健青少年。
三、评比基本要求
1.大课间体育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,是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全部参加的活动,提倡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全员参与。
2.大课间体育活动要有适宜的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,充分发挥大课间体育活动锻炼身体的作用。大课间学生的平均心率应达到120次-140次/分钟,练习密度应达到50%以上。
3.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内容要围绕运动技能和专项体能素质展开设计,使大课间活动成为学生巩固提高运动技能,发展专项体能素质的重要平台。
4.大课体育间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新颖有趣,要充分考虑学生身心发展特点,易学易练,能吸引学生积极参与,让学生发自内心地喜欢大课间体育活动。
5.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反对讲排场,走过场和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倾向,主要追求锻炼身体和提高运动技能水平的实际效果;杜绝以表演的形式推荐上报。
6.大课间体育活动设计要符合和适应学校与学生现状,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条件,充分挖掘和利用学校的自身优势,设计开发适应本校开展的大课间活动内容与形式。
四、评比活动内容
评比活动内容主要包括:示范套路串编和学校自创设计两个部分。为了推动两个大课间有效开展,省教育厅研发了48套大课间活动内容示范套路供学校使用,各学校在评比活动中,即可使用示范套路,也可视各自实际情况自主创编,各县市(区)以自主创编和示范套路形式,各须按50%的比例上报。
五、评比方法
评比活动分初评、复评两个阶段。
1.初评
县市(区)教体局负责本地区的初评工作。初评工作应面向所有学校展开,使初评成为推动大课间体育活动深入发展的动力。各县市(区)应按照本方案分配名额,推出参加市级评选的优秀候选学校,按要求上报评选材料。
初评工作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,至9月初结束。
2.复评
复评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。届时将组织相关专家,根据各县市(区)上报文字和视频材料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在初评和复评的基础上,遴选出参加省级展示活动的学校。
市级复评工作于10月中旬进行。
六、上报名额和奖励办法
上报名额:各县市、川汇区分别上报小学4所,中学2所。泛区、开发区、东新区、港区分别上报小学2所、中学1所。市直学校初中、小学全部上报。
奖励办法:评比活动共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各若干名,获奖单位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。
七、报送材料与要求
1.报送材料:
(1)文字材料:本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简介(包括学校简介,大课间的时间、内容、形式、特色、密度、负荷等。限1500字以内)
(2)视频材料:反映本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完整视频(25分钟)。视频应以大课间体育活动全景为主,能体现本校活动特色,能体现常态和真实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过程。上报视频格式为DVD或MPG2。
(3)视频、文字材料及汇总表以U盘形式报送,同时附加盖公章的文字材料及汇总表纸质材料。
2. 集中报送时间:2017年10月30日-31日,以县市(区)和市直学校为单位,将本地开展展评活动的资料(转发文件、活动方案、活动现场照片)一并报送至:周口市教育局体卫艺科411房间。过期不候。
附件2
2017年周口市中小学“最美大课间”
评比活动汇总表
上报单位:
序号 | 学校名称 | 学段 | 指导教师(2人) | 展示形式 (自主创编/示范套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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